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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于2020年8月26日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组织对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小江纳翁乡河段、乔善乡河段左岸河段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现对该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6日)。
一、工程概况
广西罗城县东小江纳翁乡河段、乔善乡河段左岸河段整治工程位于广西罗城县纳翁乡镇区与乔善乡镇区对岸,本次整治工程共有2个工程点,分别位于纳翁社区(纳翁乡河段)和乔善社区(乔善乡河段左岸河段)。
本次河段整治工程设计整治河段总长3660m,新建护岸总长3740m,新建码头15座,排水涵管2座,改新建人行桥2座。
(1)纳翁乡河段整治河道长2000m,新建护岸总长2070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工程970m,右岸新建护岸工程1100m。新建下河码头8座,穿堤排水涵管2座。
(2)乔善乡左岸河段整治河道长1660m;新建护岸总长1670m,新建下河码头7座,改新建人行桥2座。
整个项目工程级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级别为5级,沿河农田保护区护岸工程防洪标准:岸顶高于5年一遇洪水位,按5年一遇洪水设计,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按平岸设计。
本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为4.450hm²,其中工程永久性占地面积为1.628hm²,临时性占地面积为2.822hm²,占地类型以荒草地为主,其次为水田、旱地。
本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改建工程
本工程已于2019年12月初开始施工,2020年7月底建设完成,总工期为8个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地址: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解放路43号
联系人:韦绵锋
联系电话:0778-8221857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广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华路68号振华苑2301室
邮编:530023
联系人:杨禄宝
联系电话:13457943027
附件:广西罗城县东小江纳翁乡河段、乔善乡河段左岸河段整治工程监测总结报告
广西罗城县东小江纳翁乡河段、乔善乡河段左岸河段整治工程设施验收报告
广西罗城县东小江纳翁乡河段、乔善乡河段左岸河段整治工程验收鉴定书